前几年,在超市里,这种商家宣称“性价比高、营养健康”的食用油曾经非常流行:瓶身是绿色的,名叫“橄榄××油”,包装上绿色的橄榄非常醒目,价格比纯橄榄油便宜不少,但比纯××油要贵不少。
不过,现在,在超市,已经很难再找到它们的踪迹,原因是:各地职业“打假人”盯上了它们。
中国裁判文书网资料显示,自年以来该网公示的针对“橄榄××调和油”标签问题,要求厂商“退一赔十”的诉讼共有起(含一审二审)(截至9月27日)。
按诉讼地域来分:
诉讼数量前7位分别为:北京市(起)、四川(66起)、广东(60起)、河南(47起)、浙江(40起)、江苏(36起)、黑龙江(25起)。
后六位分别为:吉林、甘肃、云南,均为1起,上海、江西、山东、重庆均为5起。
从涉及品牌来看:
“多力”的最多,达起
第二名是“金龙鱼”,起
第三名是“西王”,70起
起诉讼中,被起诉的经营者,九成多是超市:
其中涉及家乐福的有48起
涉及物美的有45起
涉及永辉的43起
涉及华润的30起
涉及沃尔玛的17起
涉及欧尚的17起
涉及大润发的17起
涉及人人乐的16起
从判决书内容来看,索赔者的身份均受到商家质疑,几乎全是职业“打假人”,有的涉及的诉讼,甚至多达有数十条。从胜诉情况来看。年北京市19份终审判决书中。有17份判决超市经营者败诉,被判“退一赔十”。
判决赔偿金额方面,最高的为26.5万余元,经营者为北京欧尚超市有限公司;最低的为元。
打假依据是什么?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26条第4项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如果食品的营养标签内容不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该食品即应当被认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第4.1.4.1条规定:“如果在食品标签或食品说明书上特别强调添加了或含有一种或多种有价值、有特性的配料或成分,应标示所强调配料或成分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
职业“打假人”刘艳清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自豪地讲起了他“打”过的几种“橄榄油”。他说,原来市场上有很多品名为橄榄油或者橄榄葵花油的产品,商品名称和图案都主打橄榄油,但实际上配料表里可能橄榄油只排第三位甚至更靠后,却没有标注含量比例,“拿去检测,橄榄油的比例实际也就5%,甚至更低。”
“这样的油卖到多元一桶,而我买一桶玉米油也就五六十元。橄榄油的比例标示明白,消费者自然会考虑如何选择。你说这种包装问题对消费者利益的影响算不算大?”刘艳清说,被他“折腾”过的几款橄榄油如今都改了包装,橄榄油的比例被标示出来。
目前超市已大都不见“橄榄××调和油”,各大电商平台仍有供应,大都还强调“橄榄”,但都普遍标示了橄榄油的含量比例。
今年7月,国家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并将于12月2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合并了《食用植物油》和《食用植物调和油》两项标准,其中调和油标准最突出的条款就是,要求“食用植物调和油的标签标识应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业内专家指出,伴随着新国标的出台和实施,调和油市场将越来越规范,调和油配方比例不再是“谜”,食用油消费将更加明明白白。
对于“橄榄××油”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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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贾順谊(纳食媒体资深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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